为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的成果,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近日,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此次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数量为21人,分别为刘武、尹宏斌、何双军、黄快清、肖莎、胡帅帅、姚晖、熊伟、汪茹、张沙萍、陈钦安、赵丽、邓海军、吴锦、刘朝辉、朱晓晓、蔡接原、李海文、刘闪畅、徐照前、李建军。
公告称,失信被执行人将承担如下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1、限制高消费,如禁止坐飞机、高铁、动车一等舱、列车软卧;2、限制出国(境);3、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4、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5限制购买不动产或修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6、限制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7、获取政府补贴和获得政策支持限制;8、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9、入党的限制;10、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干部的限制;11、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限制担任企业的法人代表、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12、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公告称,自公告之日起至履行完毕前,禁止本公告所列被执行人实施高消费行为。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发现所公告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739-5635167,举报信箱: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电子邮箱:sybtzx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