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平度法院:21名工人工资8天执行到位
发布时间:2021-04-07 15:02:11


工人领取工资款。

    近日,21名工人到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签字确认,领回了被拖欠许久的工资。整个执行案件从执行立案到全部工资款执行到位,仅用了8天时间。

  杨某、张某等21人曾是青岛某纺织公司的员工,公司的注册信息显示,公司为刘某独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刘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9年9月,纺织公司因经营不善出现严重亏损,无法继续经营陷入停业状态,部分工人工资未能发放。同年12月,该纺织公司召开职工大会,称公司为法定代表人刘某与刘某刚、李某合伙经营,三人应平均承担所欠的工资款。后纺织公司发放了员工部分工资,剩余工资迟迟未发放。

  2020年1月,部分工人向平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纺织公司支付所欠工资。同年2月,仲裁裁决纺织公司应支付工人工资。6月,又经平度法院一审判决工人胜诉。后纺织公司提起上诉,10月,青岛中院下达终审判决,维持原判,纺织公司须履行判决义务支付工人工资。

  2021年3月,因纺织公司仍未支付剩余工资,21名工人分别向平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平度法院执行局实行集约化管理改革后,涉同一被执行人的案件由同一团队一并执行,21件执行案件集中分配到陈文善执行团队。对于涉及工人工资、赡养费、抚养费等社会弱势群体作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执行局开辟了“绿色通道”,并制定了六字办案标准:依法、迅速、严格。

  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查控纺织公司的相关财产,发现除少量银行存款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团队果断迅速到纺织公司现场进行查看,但早已人去楼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在调查中称公司早已停止经营,设备也已变卖,有四五百万债务未偿还,无可供执行财产。

  交流中办案人员发现法定代表人兼股东刘某俨然想用“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来对抗法院的执行,办案人员郑重告知刘某,本案涉及二十多名工人均为农民,国家出台了多项法律政策保护农民工利益不受侵害,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亦重视农民工权益的保护,若其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以及抽逃出资等情况,可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最终将会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听罢,刘某沉默许久。办案人员紧接着讯问了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出资、公司财务账目及公司财产是否独立于股东财产等情况。突如其来的讯问让刘某更加紧张,遮遮掩掩不正面回答问题。在办案人员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刘某当场表示将在筹款后尽快付清工人工资。在执行干警的努力沟通调解下,21名工人与被执行人近日到平度法院执行局办理了案款交接手续。仅8天时间,21名工人工资全部执回。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还了解到,有9名工人因在外务工未申请强制执行。从为群众利益及便民角度考虑,执行法官说服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刘某积极处理,刘某表示会主动的联系9名未申请执行的工人,将所欠工资尽快给付。

  拿到拖欠了一年多工资的工人们,一边签字一边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当他们提出要为执行干警们送上锦旗表达谢意时,被执行干警以“这是我们应该干的”婉言谢绝。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1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