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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法院开展“春雷行动”第二次集中执行行动
作者:苏恒洋 马帅 发布时间:2021-02-24 16:45:29
拘传被执行人。 整装待发。 为提高执行质效,有力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月24日凌晨5点,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利用春节小长假的余热,对未外出复工的被执行人展开猛攻,开展“春雷行动”第二次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行动分别由内黄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军,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峰,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峰,党组成员、副院长尚留伟,党组成员张明霞,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张红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国付带队,还特邀请到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狄拥军,县检察院检察长焦琰,县公安局局长李景善,县公安局政委常征,县司法局局长崔拥军,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史红军,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周留鹏,县邮政储蓄银行行长穆桂峰,县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刘明,以及省市人大代表等13名同志全程见证执行。出征仪式由王海军主持。 行动开始前,内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狄拥军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县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各方的监督和全力协助下,在省市县代表委员见证下,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定决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不断创新,不断尝试新的执行模式,走出了破解执行难的新路子。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要持续紧盯“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动摇,坚决树立“案情就是命令”的意识,坚持定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强化善意、文明工作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切切实实的公平正义。 内黄县法院院长王海军要求,执行干警要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做到因案施策、文明执行、善意执行,最大程度地维护老百姓的胜诉权益。5点30分,王海军一声令下,100余名执行干警、22辆警车、4辆救护车兵分四路向目的地进发。 本次行动利用有利时间段进行抓捕,彻底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本次行动共入户查找40余户,拘传被执行人24人,张贴敦促履行义务清单30余份,当场履行2件,执结4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25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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