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通过与公安机关联动,成功控制7名长期规避执行“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执行完毕5件,到位执行款近9万元。
1月1日凌晨,该院在公安机关配合下,成功对长期规避执行并躲避在麻江宣威镇的被执行人王某军实施控制带回法院,在对其进行体检和核酸检测后拟实施司法拘留措施。王某军迫于压力,当场兑现执行款1万元六千余元,并承诺余款在一周内支付完毕。经申请人同意予以解除控制,一周后王某军支付全部执行款项;1月4日晚上,通过公安机关配合,执行干警将躲避在锦屏县城的被执行人冯某才成功控制。在执行人员将其带回丹寨县途中,冯某才迫于压力,通过其弟弟帮助支付执行款4万余元;1月12日下午,成功对被执行人杨某鹏实施控制,在杨某鹏拒绝履行支付执行款义务后对其实施拘留15日;1月14日晚上,成功在凯里市控制被执行人刘某人,迫于拘留压力,刘某人当即与申请人达成分期付款协议;1月22日上午,成功对被执行人张某中实施控制拟实施司法拘留,其迫于压力履行执行款0.3万余元;当日中午,成功对被执行人王某慧实施控制拟实施司法拘留,迫于压力,王某慧亲属代其履行执行款2.4万余元;1月26日下午,通过公安机关的协助,成功将被执行人余某先拘传至法院,后余某先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该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积极探索执行方法,切实解决执行难,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在执行团队设立“猎赖执行值班组”,实行“5+2”“白+黑”24小时值班,每天3名干警,随时出警对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措施,一切为了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当事人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