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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法院扎实推进“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
作者:郝军生 发布时间:2021-02-23 15:45:42
近年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以求真务实作风积极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和“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深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2018年4月20日,廊坊中院召开“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推进会,印发了《指导意见》《考核办法》等文件,正式启动了此项创建活动。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该院确立了四项原则、八项机制、一个办法。四项原则包括:坚持党委领导原则、坚持法院推动原则、坚持法治保障原则、坚持注重过程原则;八项机制是指:网上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诉调对接机制、培训指导机制、情报信息沟通机制、保障机制、考评机制;一个办法是指考核办法。 截至2020年,全市有4个乡(镇) 918个村(街)达到无诉讼乡(镇)村(街)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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