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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用11天 新蔡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作者:牛奔   发布时间:2021-01-22 10:33:39


申请执行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1月19日上午,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了营商环境。

  原告新蔡县某企业与被告韩某有业务往来,被告韩某多次从原告处购买混凝土,但产生的货款65830元一直未支付。原告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被告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韩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新蔡县某企业货款6538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为躲避执行始终不露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考虑到企业规模小,货款如不及时回流将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将会限制企业发展,遂决定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韩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执行法官对其宣布拘留决定书时,被执行人韩某顿时傻了眼,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并积极配合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协商处理。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被执行人韩某当庭履行2万元,剩余款项4月底一次性付清。此案从立案到案件执结,仅仅用了11天时间。申请执行人特意向执行法官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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