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高陵法院“执行接待日”推行“门诊式接待”
作者:胡丽萍    发布时间:2021-01-20 14:04:43


  1月18日,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日”首日,张乐、李玉龙等法官在法院接待室集中接待执行案件当事人,进行执行案件“门诊式接待”。这是高陵法院推出的“门诊式”执行接待机制,一改以往执行法官人难找的困局,为当事人大大提供了方便。

  由于执行工作的特殊性,执行法官经常需要外出办案,有时接到执行线索,还要紧急出动,客观上造成了执行法官“难约、难找”的问题。为此,高陵法院专门设立了“执行接待日”,规定每周工作日期间,由执行法官轮流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接待当事人。在此期间,执行法官不再外出办案,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待来访当事人,接收当事人提交的执行线索,并与当事人沟通执行方案,及时向当事人告知案件进展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和法律释明工作,推进执行案件的进展。

  高陵法院设立“执行接待日”,旨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畅通当事人的诉求渠道,保证执行法官及时与当事人沟通,提高案件执行效率,促进执行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1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