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一起以“民族资产解冻”为由诈骗他人财物的案件,为了严打“民族资产解冻”诈骗犯罪,遏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展蔓延势头,江州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三日内对涉案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快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认定,自2010年以来,崇左市江州区居民陈某某被梁某某以民族资产解冻的形式进行诈骗。梁某某跟陈某某谎称在自家后山有三个仓库,仓库里有民国时期的黄金白银珠宝等珍贵物品,仓库里的这些物品由他处置,但是这些金银珠宝需要一笔资金来解冻,如果这些金银珠宝解冻出来,就可以享受荣华富贵,这些资产解冻后可按照投资的钱翻3倍获得回报。2010年至2020年11月份,梁某某以各种理由及方式要求陈某某投资民族资产解冻,如:宝库解封需要做法事、山洞消毒需要费用、古董启封运输费、古董鉴定费等等,并声称如果陈某某不继续投资民族资产解冻项目,那么之前投资的费用就白费,到时候民族资产解冻出来,资金分配也没有份。陈某某信以为真,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红包及现金交付的方式投资梁某某所谓的民族资产解冻项目,至今陈某某不仅没有分到任何民族资产,而且之前投的钱也一分没有收回。据不完全统计,陈某某被梁某某以民资资产解冻为由诈骗了十多万元人民币。而梁某某将诈骗得来的钱用于吃喝玩乐及包养情人。
检察官提醒:“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是一种集返利、传销、诈骗为一体的新型、混合型犯罪,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识骗、防骗意识,不要相信所谓的“民族资产解冻”,不要有“以小博大,一夜暴富”的想法,避免上当受骗,若发现被骗应立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