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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法院重拳出击 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20-09-04 14:15:11
宣判现场。 “被告人张某,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李某,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2020年8月31日,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恶案件公开宣判,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张某等7名被告人十二年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9年3月期间,被告人张某、齐某、李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采取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甘南县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审判,准确定罪量刑,有力地震慑了恶势力犯罪,彰显了法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下一步,甘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甘南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同时,该院将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专项斗争的定力和韧劲,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审得快、判得准、打得狠;进一步紧盯“打财打伞”,坚决深挖彻查,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土壤;进一步着眼长效常治,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尽快转化为制度机制,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坚决打赢这场为期三年的收官战、决胜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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