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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法院:暖人心 促执行
作者:康帅 发布时间:2020-07-02 13:18:11
申请人履行领款手续。 2020年6月30日上午,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执行员贺军的办公室内传来阵阵笑声,申请人徐某高兴地说道:“真是太感谢攸县法院了!我日思夜想的执行款终于到手了。” 2012年至2013年期间,徐某先后借款39万元给尹某,又替其偿还了24万元债务,之后徐某多次要求尹某还款,但均协商未果。后徐某将尹某诉至攸县人民法院。该院在审理查明事实后,判决由尹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徐某借款本金63.3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尹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徐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依法对查明的尹某个人资产加油站进行评估拍卖,但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对加油站的实际价值进行有效评估,案件陷入僵局。 2018年12月13日,无计可施的徐某再次来到攸县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贺军在接手该案后,得知当事人之间矛盾冲突较大,决定分头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当了解到尹某对该院判决结果存在理解误区时,贺军便耐心向他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考虑到尹某身患残疾仍坚持维系企业经营,实属不易,贺军便以此为抓手与徐某沟通协商,可徐某仍不予让步。 了解到案情后,该院分管领导苏凯就该案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吃过几次闭门羹后的某一天,他又一次拨打了徐某和尹某的电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苏凯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均表示理解对方的难处,也深刻体会到法院工作的不易,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并握手言和。 6月30日,尹某主动向攸县法院缴纳执行款80余万元,徐某当即办理了领款手续,二人纷纷对执行干警表达了感激之情。至此,这个棘手的案子得以圆满了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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