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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结束甘南县乡村焚烧医疗废物历史
作者:陈学敏 康胜   发布时间:2020-05-27 11:42:43


  近日,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医疗废物处置专项调查中,发现该县长山乡镇中心卫生院有擅自用自建焚烧炉处理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查实案情后,立即向县卫生健康局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全县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管,并就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给予长山乡中心卫生院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

  事后,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针对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理违法现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研究。经多次协商,由甘南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日常管理。甘南县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通过了医疗废物转运车资金立项审批,甘南县卫生健康局通过政府采购购置了2辆医疗废物转运车,并组织全县177个医疗机构与甘南县中医院或甘南县人民医院签订医疗废物委托转运协议书。明确了首先用医疗废物转运车把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从乡镇卫生院和农村诊所转运至甘南县中医院和甘南县人民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处,填录《医疗废物转移单》后,由齐齐哈尔齐龙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从甘南县中医院和人民医院将暂存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至此,甘南县彻底结束了乡镇卫生院和农村诊所几十年的医疗废物焚烧和填埋历史,为全县乡村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理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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