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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书记充当“保护伞” 受贿159万获刑7年
作者:申东 发布时间:2020-05-13 09:53:16
去年7月,宁夏银川纳金宝、王兵等32人涉黑案终审宣判,但有关部门对该案背后“保护伞”的追责脚步并未停歇。 近日,扶持纳金宝涉黑组织的主要成员王兵“上位”的兴庆区大新镇党委原书记王全存受贿案审结,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全存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9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案发前,王全存担任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康居办主任。2018年8月10日,兴庆区纪委监察委收到兴庆区委政法委移送的关于王全存在任大新镇党委书记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的问题线索。 12月26日,兴庆区纪委监察委决定对王全存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予以立案,并对王全存采取留置措施。在传唤、谈话、讯问的过程中,王全存如实供述纪委监察委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 2019年5月25日,兴庆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纳金宝、王兵等3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一审公开宣判,32名被告人均获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纳金宝借助关系担任兴庆区大新村党支部书记,利用手中的权力扶植团伙成员王兵、郭向东、陈振平等人先后担任大新村各小队队长,把持了大新村基层政权。 2012年,纳金宝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判刑并被撤销党内职务,为了继续把持基层政权,纳金宝谋划扶持王兵担任大新村党支部书记职位,自己转为幕后操控。随后,王兵顺利得到时任大新镇党委书记王全存的信任,并借此承揽一些工程,使得纳金宝涉黑组织经济基础一步步壮大。 2013年年初,京藏高速东边拆迁后土地裸露,兴庆区政府要求大新镇对这片土地进行绿化。王兵让吴某某与其一起承揽大新村六队京藏高速两侧的拆迁清渣和复耕工程,并约定两人各投资5万元,然后以吴某某的名义和大新村签订承揽合同,工程总造价为700多万元。 王兵将具体绿化方案报到大新镇后,有些人不支持这个方案,王全存在会上力主通过了大新村的方案,之后王兵主持大新村六队实施了绿化工程。 2013年年初,兴庆区村干部换届工作刚开始,王兵多次向王全存表达过其想参选大新镇大新村党支部书记。王全存在和分管领导沟通时提到王兵工作能力不错,支持将王兵列入候选人名单,之后王兵经过大新镇党委会研究并上报兴庆区党委,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2013年9月,王兵成功当选大新村党支部书记。 2013年7月至10月,时任大新村六队队长王兵为了感谢王全存在拨付清渣工程款,以及选举大新村党支部书记等事项中提供帮助,先后3次向王全存行贿60万元。此后,王全存不仅在政治上扶持王兵,而且在承揽工程以及支持工程款方面大开绿灯。 法院还审理查明,除了给纳金宝、王兵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王全存在担任大新镇党委书记期间,还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 2013年至2016年期间,王全存为大新镇工作人员马某某的亲属尽快拨付清渣工程款提供帮助,多次收受马某某40万元。 2013年至2015年,王全存司机的亲属承揽了大新镇新渠稍村二队、六队和养殖场的清渣和复耕工程,为让王全存在拨付工程款中提供帮助,王全存的司机多次送给王全存共计28万元。 2013年8月,王全存的女儿在购买价格为34万元的汽车时,银川市某花卉种植合作社负责人柴某某先后为其支付22万元。王全存投桃报李,为该花卉种植合作社享受政府花卉种植补贴政策方面提供帮助。 一审宣判后,王全存上诉,称其在接受组织调查王兵向其行贿的事实时,主动交代了其他受贿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二审法院裁定,王全存在接受办案机关调查谈话期间,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及其他同种犯罪事实,依法均不成立自首,但可认定为坦白。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遂维持一审判决。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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