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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作者:石杨   发布时间:2020-04-26 10:09:47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打开路、重拳出击。截至今年3月,共侦办涉黑案件2923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9694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1万起,查获涉黑资产2818亿元,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收官之年,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扫黑办工作要求,毫不放松地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公安部扫黑办专门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立即按下“乘胜追击、决战决胜”重启键,迅速掀起强大攻势,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攻坚克难敢于碰硬

  全国公安机关向黑恶势力持续亮剑,成绩斐然。

  河南打掉了以宗族势力为纽带,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操控基层选举,大肆盗采国家矿产资源,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马长江涉黑组织,抓获组织成员149名;

  广东打掉利用境外黑社会背景入境发展的陈永森涉黑组织,抓获组织成员185名,破获各类案件100余起,涉案资产10亿余元;

  浙江打掉在杭州市滨江区经营多年,非法垄断当地工程建设项目,牟取巨额利益,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虞关荣涉黑组织;

  江西打掉盘踞九江湖口20余年,垄断控制多个行业,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危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欧阳平涉黑组织,抓获团伙成员120名;

  各地还侦破了云南孙小果案、湖南“操场埋尸案”、黑龙江哈尔滨呼兰涉黑恶案、山西陈鸿志涉黑案、海南昌江黄鸿发家族涉黑案……

  一个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在各地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下,查深查实查透,彰显着对难啃之案、蛰伏之徒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的坚决态度,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2020年,在专项斗争大决战之时,公安部向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发出了决战决胜的动员令,各地公安机关闻令而动,吹响总攻的号角,向黑恶势力发起强大攻势。

  全国扫黑办目前已挂牌督办100余起大要案件,对还处于侦查阶段的案件,公安部扫黑办逐案进行督导,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亲自包案,挂图作战,加强办案质量,确保按期结案。

  与此同时,全国公安机关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打击犯罪,持续不断向黑恶势力发起新的凌厉攻势,集中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

  疫情防控期间,山西集中打掉22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4名;广东清远、茂名警方先后组织开展专案收网行动,打掉2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湖北组织100余名警力,对荆门市解某黑恶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团伙成员15名;湖南省公安厅直接指挥,对衡阳一起涉黑专案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主要涉案嫌疑人15名。

  全国公安机关勇于亮剑、深挖彻查,力争每打掉一个涉黑恶团伙,净化一个行业、净化一块土壤、净化一方群众的生活空间。

  线索核查清仓见底

  群众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力量之源和重要法宝。

  扫黑除恶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公安部扫黑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努力形成全社会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专项斗争初期,公安部第一时间公布了举报信箱、举报网站和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并要求各地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有奖举报措施,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公安部始终坚持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制定《公安机关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机制,对线索摸排责任、分类处理、核查程序、办结标准以及责任追究等提出明确要求,有效落实了线索核查责任。

  为了及时准确地开展好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工作,公安部扫黑办成立线索核查中心,建立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平台,录入下发举报线索。安排专门力量对线索进行分办处理,对核查工作进行审核把关,对重点线索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通过核查群众举报线索,全国公安机关从中打掉涉黑组织27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71个。

  当前,按照全国扫黑办部署要求,公安部正部署全国公安机关迅速启动“线索清仓”行动,进一步落实核查责任,强化检查督导,加快推进线索核查办理进度,力争尽快给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复。

  河北省公安厅实行分级分类核查,综合采取提级核查、异地核查、交叉核查等措施,有效提升核查质效,做到“五查清三确保”;安徽省公安厅聚焦疑难复杂重点线索,建立“三建三查”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公安机关排出进度表,画出路线图,拿出有力举措,坚决完成线索清零目标任务;福建省公安厅全面梳理各类线索,挂账督办未办结线索,复查复核已办结但存疑线索,重新筛查涉及重点行业和“第二战场”线索,确保线索清仓见底。

  对于尚未办结的公安部督办线索,省级公安机关扫黑办主任亲自跟踪督办,直接组织核查;对于尚未办结的公安部转办线索,各地加强指导,逐条过筛。

  公安部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提级复核、专人负责,确保核查结论清楚准确。各省级公安机关扫黑办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每一条举报线索查深查透,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绝不简单充当“二传手”“中转站”角色。

  有逃必追除恶务尽

  2019年11月4日全国扫黑办部署开展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以来,全国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向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发起凌厉攻势。各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提高追逃实效;强化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迫使已潜逃的主动投案、企图外逃的放弃幻想;对追逃到案的犯罪分子,深挖“案中案”,同步推进大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

  截至2月11日,行动期满,4713名目标在逃人员到案4112名,到案率为87.2%。其中,50名A级通缉令犯罪嫌疑人到案41名,到案率为82%。

  一追到底、绝不放过。

  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后,全国公安机关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打击犯罪不止步。在全力战“疫”的同时,抢抓“黄金追逃期”,创新追逃举措,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构筑追逃天网。

  近期,按照全国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公安部再次梳理确定了1712名目标在逃人员,对13名重大黑恶在逃人员发布A级通缉令,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逃犯清零”行动,要求各地坚持和发扬“百日追逃”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一切资源,穷尽一切手段,按照最高等级要求布控查缉,立案地省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亲自组织抓捕,再次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追逃新高潮,力争9月底前目标在逃人员基本缉拿归案。公安部将对涉黑在逃人员进行挂牌督捕。

  疫情发生以来,浙江、广东、河南、江苏、湖北等地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获一大批黑恶在逃人员。全国公安机关已抓获涉黑涉恶在逃人员635名。

  与此同时,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开展境外在逃人员劝投工作,促其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努力实现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清零见底”。目前,已从境外抓获、劝返黑恶在逃人员23名。

  3月11日,两名湖北涉黑目标在逃人员徐某、吕某龙从柬埔寨被遣返回国;3月19日,在中泰两国警方共同努力下,潜逃至泰国的宁夏籍A级通缉令在逃人员马某有被遣返回国;3月27日,涉黑目标在逃人员李某被云南警方从缅甸押解回国;4月20日,涉恶目标在逃人员梁某明被广东警方从菲律宾押解回国。

  打不尽豺狼绝不收兵,案件不结绝不收兵。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国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斗争精神,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专项斗争各项部署,坚决打好打赢收官战,以优异成绩接受党和人民的检阅。 (中国警察网北京4月25日电)



来源: 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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