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涉黑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拉拢15名学生加入涉黑组织 头目获刑13年半
作者:周斌   发布时间:2020-04-24 15:51:09


  拉拢、招募、吸收在校学生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指使未成年人作伪证、顶罪;以从事兼职为名雇佣未成年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4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共3起案件。

  涉黑组织吸收18名未成年人

  【基本案情】谢某某刑满释放后,纠集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詹某某等人,先后拉拢、招募、吸收18名未成年人(其中15名在校学生),在福建省宁德市城南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为非作恶,称霸一方。

  福建省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审慎认定未成年人涉黑恶势力犯罪,对参加该组织时间不长、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较少的1名未成年人不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两名未成年人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得到法院支持。

  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行“走访摸底、分类帮扶”,积极规劝15名涉案学生及时返校就学。针对涉案未成年人主要来自单亲家庭、留守家庭以及监护缺失家庭的情况,组织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开展亲职教育。针对涉案未成年在校学生较多的情况,积极推进源头治理。

  2018年12月,法院依法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6名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经帮教后考入中专、中职学校8人,继续在初中部学习两人,就业6人。

  指使未成年人作伪证顶罪

  【基本案情】以黎某甲为首,毛某某、骆某甲(未成年人)等6人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当地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黎某甲因与被害人李某某发生纠纷,遂纠集毛某某、骆某甲等人,撬开李某某的烧腊店铁闸门进行打砸,并将店内的摩托车推到附近小河涌。事后,黎某甲为逃避法律制裁,要求骆某甲电话联络黎某乙和骆某乙,指使3人到公安机关自首,后骆某甲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作假口供包庇黎某甲及其他同案犯。

  阳山县人民检察院经认真审查和引导补证后,认为黎某甲利用骆某甲心智不成熟、社会阅历浅、法治意识淡薄的特点,指使未成年人录假口供、作伪证的妨害作证行为,不仅妨害正常司法活动,而且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精准指控,增加认定了首要分子黎某甲的部分故意伤害犯罪事实,同时依法认定该犯罪组织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针对骆某甲实施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一方面通过庭审教育的方式,与援助律师共同开展法治教育。另一方面,通过与其家庭成员联系,深入分析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重要性,强调加强家庭教育和关心关爱,帮助其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2019年12月,法院依法判处黎某甲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雇佣未成年人参与违法犯罪

  【基本案情】靳某某纠集周某某等人,雇佣温某某、刘某某、安某某等3名未成年人,形成贩卖银行卡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一些职业院校内非法收购学生银行卡、U盾、手机卡,持有并贩卖给境外赌博、诈骗组织。

  为防止倒卖的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违法所得不能取出,靳某某指使团伙成员纠集温某某等3名未成年人多次将挂失银行卡的在校学生带至宾馆、学校偏僻处进行威胁恐吓,强迫挂失银行卡的学生补卡并交回卡内被冻结的资金。

  河北省新河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及时面见涉案未成年人,了解情况,释法说理。提请批捕后,安排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前往看守所开展亲情会见,共同进行心理疏导。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对涉案未成年人分案办理。主动联系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司法局、涧山区司法局,协作开展社会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建议法院对温某某等3名未成年人适用缓刑。对该案主犯靳某某,向法院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

  2019年12月,法院依法判处靳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来源: 法制日报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0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