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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高新区法院执行“六化”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桂霞 发布时间:2020-01-10 16:09:27
近年来,四川省绵阳高新区法院牢固树立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回应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司法需求,坚持公正执行、善意执行、谦抑执行、文明执行,最大限度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增强执行实效,以高质量执行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2018年至今,该院共受理涉企案件3047件,其中涉民营企业案件案件比重达78%。执行涉及民营企业案件879件,执结560件,实际执结率达74.2%,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81亿元。 一是执行高效化,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该院加大“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力度,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立案后迅速对被执行人进行约谈,同时实施搜查、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不断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迫使其放弃侥幸心理,确保即时执结,使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及时落实兑现。如2016年以来,为申请执行人绵阳坤武商贸有限公司执行到位金额7266273.34元,为申请人绵阳四星商贸有限公司执行到位金额8257125.25元,为申请人绵阳铁骑力士饲料有限公司执行到位金额1277096.8元。 二是保全人性化,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该院审慎对民营企业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严防超标的、超范围保全,尽力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如在巫仕茂与德阳市汇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财产保全案件时,如果对被执行人采取冻结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会影响该公司的流动资金,打乱了企业的资金安排,使企业的资金使用被迫进入拆东墙补西墙的无序状态,为最大限度减少执行行为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承办人多次约谈双方组织调解,最终达成变更查封土地的和解协议。 三是强制措施慎重化,保障民营企业生存环境。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坚持公正执行、善意执行、谦抑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对无不良诚信记录、有发展前景但暂无履行能力的困难企业,采取合理期限、分批履行、执行和解、债转股等“放水养鱼”形式,尽力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能够采取活查封举措的,尽量活查封,能够部分解封资产供民营企业周转或变现偿债的,尽量部分解封,帮助企业走出困顿,恢复“造血”功能。2018年以来,该院以“放水养鱼”的方式成功盘活四川永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绵阳市嘉洪商贸有限公司两家民营企业。 四是信用修复及时化,促使民营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对履行义务者及时按下“撤销键”。失信民营企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后,及时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履行义务后,该院及时在失信人员名单库中屏蔽其失信信息。对不具备屏蔽“黑名单”法定事由,但具有悔改表现的民营企业,充分研判其信用分值,尽量促成双方采取合理期限、分批履行的和解方式解决纠纷,给迷途知返者悔过自新的机会,以此鼓励失信民营企业走出信用“灰色”地带。如办理涉被执行人绵阳市建力达建设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通过调解,申请人主动申请解除了对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某的限高措施,使其承揽到新的工程,偿还了欠款。 五是破产差异化,力促优质民企资源再生。该院探索差异化的破产清算机制,当事人申请民营企业破产清算的案件和民营企业“执转破”案件,坚持“能救尽救”指导思想,对经营一时陷入困境、尚有挽救希望的优质民营企业,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破产和解、破产重整等有利于民营企业继续存续的司法程序。 六是风险预警前置化,注重经营风险防范引领。该院积极开展“法企同行”活动,深入民营企业开展经营风险排查工作,开设法治大讲堂,现场解答企业用工方面的问题等,全面掌握可能影响企业发展稳定的法律问题和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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