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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合伙盈利拒归还 “老赖”合伙人被拘留
作者:郑彪 陈凯龄 发布时间:2019-12-31 10:05:51
近日,被执行人叶某宝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拖欠他人借款不还,被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日。 2013年间,钟某福与叶某宝、案外人蔡某秀合伙购买货车跑运输,叶某宝负责管钱管账。2015年2月,钟某福退伙,在退伙清算时,叶某宝将钟某福应分得的合伙盈利款39600元挪用。双方经协商后同意将该款转为借款,叶某宝向钟某福出具借条一张,但叶某宝一直未按约定还款。2016年3月,钟某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叶某宝应返还钟某福借款本金39600元及利息。因叶某宝未履行生效判决,2016年6月,钟某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因叶某宝行踪不定,执行法官多次致电叶某宝,叶某宝均逃避执行。 2019年12月27日,顺昌法院接到举报称,叶某宝正驾车行驶在元坑至顺昌的路上,执行法官立即组织人员在顺昌金溪桥头将叶某宝驾驶的面包车拦获,并将其强制传唤至法院。叶某宝被强制传唤后,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顺昌法院遂作出上述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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