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玉山法院执行局吗?这里是玉山铁路公安派出所,被执行人杨某刚刚购买了开往上海的火车票,该列次11时53分发车,你们尽快派人过来。”2019年12月26日晚11时15分,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电话,随后迅速前往火车站。11时50分,在玉山铁路公安派出所的全力配合下,成功抓获“老赖”杨某。这是玉山法院在江西省高院与铁路公安于2019年11月26日建立联动查控机制以来成功抓获的第一名被执行人。
2015年,杨某向舒某借款53600元,一直未还。舒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由杨某偿还借款53600元及利息。舒某胜诉后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杨某只支付了一万元后便同玉山法院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拒不履行判决。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并将该案推送至公安局协助查找,最终在铁路公安的配合下,将杨某抓获。
当天晚上,杨某被带回法院后,仍以无钱为由推诿,执行法官遂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在司法强制措施的强大震慑下,拘留的第二天,被执行人杨某的家属便来到法院执行局,还清了所欠的借款本息83230元。该案费尽周折至此顺利执结。
此次能够成功抓获杨某,得益于法院与公安的联动查控机制,公安机关利用大数据反馈了杨某出行信息,以便法官提前进行布控。法院与公安建立联动机制,为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提供了“绿色通道”,对蓄意逃避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更是有着震慑作用,从而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