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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周氏兄弟涉黑案开庭审理 涉13项罪名
作者:赵武   发布时间:2019-11-14 13:36:54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重点督查、省级挂牌督办的周某林、周某根、周某新、周某伍、王某根等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挪用公款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等13项罪名案件,于2019年11月12日上午,在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

  该案由淮南市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八公山区检察院于2019年9月8日向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派出六人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林、周某根兄弟凭借家族势力,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淮南市上窑地区逞强斗狠、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被告人周家林、被告人周家根二人以宗族、亲友关系为纽带,以攫取经济利益为驱动,纠集有关宗族亲友,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利用国有单位公职人员身份编织关系网,逐渐形成了以其二人为核心,以周某新、周某伍、王某根、孙某龙为骨干,以尹某虎、周某虎、周某春、周某、周某瑞、吴某东为积极参加者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

  检察机关认为,周某林、周某根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威胁、殴打等违法犯罪活动,使得上窑林场、窑河渔场的职工和上窑镇地区的群众产生恐惧、恐慌,形成心理强制,多人合法权益被侵害后不敢举报、控告;违法违规垄断把控上窑林场、窑河渔场内的工程建设,攫取巨额非法利益,对整个上窑地区工程建设领域形成重大影响;长期滥用职权、非法转让林场土地使用权、占用林场土地违法修建别墅、会馆、公墓,修建搅拌站、粉煤灰场,造成上窑林场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被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列为重点督查的重大违法用地典型案件、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列为“回头看”重点整改点;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上窑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重大影响。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林、周某根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首日,法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调查。案件审理至晚间20时14分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在11月12日上午进行的法庭调查阶段中,周某林,周某根二人接受了公诉人讯问和辩护人提问,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多项罪名予以否认,对承认的罪名所涉及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在公诉人讯问涉及犯罪事实指控的问题时,周某林多以“不存在、不知道,不了解”给予回答,周某根多以“没有”,“听不清”给予回答。

  为强化法治宣传效果,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面,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办案机关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审。淮南市法宣办组织了全市市直机关、部分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和园区近百家单位的公职人员旁听庭审,接受法治制教育。

  据了解,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在11月13日至14日继续进行庭审。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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