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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无黑县区”
作者:刘静   发布时间:2019-11-11 15:03:29


  11月8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1+4”助推“无黑县区”创建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发布4类涉黑恶典型案例。

  截至目前,洪泽法院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件,涉及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被告人数52人,审结5件,受到惩处被告人24名。受理涉及“黄赌毒”刑事案件9件,涉及被告人33名。受理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案件6件6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

  发布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袁爱军重点介绍了该院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市”、区“无黑县区”创建工作,以“无讼村居”创建为平台、以全区各村居社区挂钩法官为对象,打造“1+4”工作法的做法。

  “1+4”工作法就是以挂钩法官为1个中心,在月驻站工作中增加“讲、排、联、治”4项职能。一讲:讲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和黑恶犯罪、黑恶团伙的特征与苗头。二排:排查涉黑涉恶重点对象、涉黑涉恶嫌疑人员、套路贷和虚假诉讼及轻微违法犯罪线索。三联:联合挂钩村居,动员全体村民参加挂钩法官“一讲”、“二排”活动;联合挂钩村居“三员一贤”,即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综治网格员和新乡贤协助挂钩法官开展案例宣讲和专项排查活动。四治:治理+防范。挂钩法官发现有价值线索可根据情况酌情处理,或联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联合司法机关开展帮教和社区校正,或联合挂钩村居社区对相关人员进行重点监控等,努力实现有力有效地控制违法犯罪滋生、控制黑恶团伙形成的创建目标。

  发布会上,该院刑庭庭长陈旭从黑恶势力萌芽、发展特征等方面,对发布的4类涉黑恶典型案例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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