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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恶势力犯罪团伙公开受审 4名被告人被控罪
作者:李大明 发布时间:2019-11-05 15:39:26
审理现场。 11月5日上午8时30分,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对马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进行依法公开审理。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伟国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委员会委员王北华、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俊杰组成合议庭。北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社会各界群众40余人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与被告人许某、崔某峰、刘某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以马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多起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寻衅滋事罪、高利转贷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 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长刘伟国紧紧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进行了详细的庭审调查,引导控辩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整个庭审过程严肃紧凑、重点突出、简洁流畅。 案件受理后,北安法院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申请回避、公开审理、提供新证据、鉴定勘验、调取证据以及申请有关人员出庭等程序性事项向控辩双方了解了情况,听取了意见。 北安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惩处力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开展,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
包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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