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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法官”架起司法为民“连心桥”
作者:伍春艳   发布时间:2019-09-04 13:47:09


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在“一村一法官”联系社区为群众调解纠纷。

  “法官,老覃家的新建房堵了我家的路了,你来评评理。”
  “这片山林明明是我们村的,怎么给隔壁村占了?法院能来管管吗?”
  “我和老韦过不下去了,我要离婚,请法官来给我主持公道!”
  ……
  今年4月,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在辖区111个行政村及33个社区居委会均配备了责任法官和联络员,悬挂便民联系牌。每个责任法官、联络员与当地党委政府综治工作队员、村(社区)“两委”干部以及人民调解员等以QQ群、微信群的方式建立联系,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法官接到的法律咨询电话和信息不断。
  法律宣传到家门
  “法官,韦大宝(化名)欠钱不还,我催他还钱他还打我威胁我,他就是恶势力,我要举报他!”8月27日,金城江区法院干警到扶贫联系点九圩镇洛水村开展“一村一法官”法治宣传日活动,现场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问,村民们闻讯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活动中,法院干警向联系点群众派发了宪法知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家庭暴力等方面宣传资料。法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农村地区打击黑恶势力的重点是什么、何为“村霸”、村“两委”换届建立的“负面清单”包括哪些内容、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如何举报等,号召广大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区法院作为洛水村的帮扶单位,不仅在产业发展和村屯基础建设等方方面面扶持我们,现在开展的‘一村一法官’活动更是深入人心,如今无论是村里的大小矛盾还是邻里疙瘩,足不出屯就有‘专属法官’上门来调解,法官们还来给我们宣传普法,既扶贫也扶‘法’。”洛水村党支部书记韦炳和竖起大拇指说道。
  巡回法庭进村屯
  为减轻群众诉累,法官们经常跋山涉水、走乡串寨,深入联系村屯巡回开庭,调处纠纷,以案普法。8月29日,金城江区法院九圩法庭朱胤丞法官到该院“一村一法官”联系点九圩镇拉平村北怀屯巡回开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
  老人陆某育有4男2女,4个儿子已分家。分家时,四兄弟口头约定,老大、老四赡养母亲,老二、老三赡养父亲。此后,陆某和妻子居住在老宅。前些年,陆某妻子瘫痪,老大、老四按约定轮流照顾,直至其2015年病逝,生养死葬都是老大和老四承担。妻子去世后,陆某仍独居在老宅。
  今年7月,拉平村遭受暴雨袭击,老宅在大雨中坍塌,老人无处可居。此时,6个子女都踢皮球似地拒绝赡养老人。
在此情况下,金城江区法院法官和驻村工作队员多次上门调解。经多番沟通,老二把老人安置在自己仅有七八平米的蚕房居住,但无水无电条件简陋,老人生活费也无人承担。无奈之下,老人将6个子女起诉至九圩法庭,索要生活费和医疗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陆某的子女们到庭调解,但长期积有矛盾加上财产分割及赡养问题,大家难以达成一致。8月29日,法官来到村里开庭审现此案。
  老人提出:“我想跟大仔住,六个兄妹每人每月给我三百块生活费,医药费平摊。”
  “分家时讲好了我和老四养妈,老二、老三养爸,这个责任应该老二、老三来担!”老大提出反对意见。
  “我都外嫁了,按照习俗老头子应由儿子来养。”二女儿也不同意老人意见。
  “上次老人出车祸都是我一家管,现在老人要去老大家,就该由老大来管,我不愿意出钱。”老二表示反对。
  庭上,事态一度陷入僵局。法官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继续用心调解。
  “俗话说,老人在家就在。老人家活到90多岁,都是子女的福气,你们要倍加珍惜尽孝机会”“赡养父母不仅仅是道德呼唤,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限制”……
  法官还邀请了村干及当事人亲属、邻居参与调解,劝说陆某儿女们放下过往、解开心结,遵从法律,善待老人。
  经过4个多小时调解,当事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老大愿意接老人到自家住,老人生活费、医药费以后再慢慢协商。庭审结束后,法官与法警一起帮助老人搬家安顿,并嘱咐老大照看好老人,团结好兄妹,让老人度过安康晚年。
  “朱法官,我非常感谢法院为我主持公道,也感谢你帮我做了大量的工作,让我老了还有房住、有饭吃、有人管……”临别前,陆老握着朱法官的手,连连感谢,两行热泪控制不住地顺着满脸皱纹簌簌落下。
  培训指导“量身做”
  活动开展以来,“一村一法官”联系点的一些村委及社区向“一村一法官”责任法官反映:基层人民调解员专业知识欠缺、调解规范化程度不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从而导致人民调解工作效率不高、效果不明显。?
  为此,金城江区法院指派法官整合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及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案例,制成通俗易懂、生动实用的“人民调解员培训”PPT课件。“一村一法官”各责任法官以课件为培训内容,深入联系点培训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矛盾纠纷时,如何确定调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近日,金城江区法院洛水村责任法官谢忠迎到联系点给当地16名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谢法官就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调解协议司法有效性的确认等相关知识进行详细讲解,其间穿插现场提问、交流互动,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为人民调解员奉上一份专业定制的“法律营养餐”。
  培训结束后,人民调解员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将学到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方法运用到日常调解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自“一村一法官”活动开展以来,金城江区法院干警们下乡入村进社区,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培训、指导人民调解、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参与乡村社会治安整治、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帮助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提高法律素养,化解矛盾纠纷,四个多月来共多元化解矛盾纠纷22件,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3人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场次,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及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家国表示,‘一村一法官’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途径,该院将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宣传法律知识、解决具体矛盾纠纷上下大力气、出真功夫,切实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服务,为构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和谐乡村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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