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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法院为20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31万余元
作者:陈泳涛 黄小燕   发布时间:2019-07-08 13:26:34


发放执行款。

    为响应省高院开展执行统一活动部署,切实解决执行难,7月4日上午,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开展农民工工资现场发放活动。此次活动共向20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31万余元。

    “今天真高兴,等了3年的工资,终于到手了。”农民工们领到拖欠的工资后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据悉,该案涉及当地某竹木制品企业因经营不善拖欠金融借款,被金融企业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经法定程序,申请人同意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实现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工工资须优先进行偿付,执行法官进行多方磋商协调,最终优先实现20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该院通过此次行动,解决了20位农民工的燃眉之急,依法保障其权益;又通过盘活金融债权,实现破产企业的“腾笼换鸟”,降低金融企业的不良资产率,助力地方经济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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