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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法检两院召开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现场会
作者:黄丽丽 周小杨   发布时间:2019-07-08 11:47:18


庭审现场。
座谈交流。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刑事诉讼效率,2019年7月4日,广西贵港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现场会在港北区人民法院召开。会议通过旁听庭审和座谈交流的形式,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工作推进措施。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敏,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韦似兰,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分管刑事审判的院领导、庭领导以及部分业务骨干等40余人参加了现场会。

  与会人员在港北法院第一法庭观摩了三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的案件。庭审适用速裁程序,由独任法官审判,简化了庭审程序,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公诉人向法庭概述了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经审理,港北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这三起案件从开庭到庭审结束仅用了22分钟,真正做到了“减程序不减权利”的庭审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庭审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庭审观摩结束后,市中院、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召开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现场会。会议由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姜桂莲主持。各县(市)区检察院、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院领导、庭领导依次介绍了本单位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经验做法,分析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与会人员还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律师值班制、办公场所的设置、量刑建议精准化以及公检法之间的协调配合进行了热烈讨论。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韦似兰指出,此次现场会,进一步明确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难点和重点,落实了各方责任,对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最后,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敏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历史演变,及最终被纳入我国刑诉法的过程,并对全面推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切实提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正确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以及“认罪”、“认罚”、“从宽”三者的内涵,规范诉讼程序,确保诉讼程序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要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准确裁量刑罚,确保办案质量,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三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全市法院、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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