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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公开审理重大涉黑案件 17名被告人受审
作者:高林芳 邹美娟 发布时间:2019-07-01 14:34:59
庭审现场。 被告人出庭受审。 6月26日至28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程森明等17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职务侵占罪、强迫交易罪、窝藏、包庇罪、妨害作证罪等多项罪名一案,历时三天,庭审时间累计30余小时。据悉,这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开庭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重大涉黑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5年以来,被告人程森明纠集被告人汪盛、余鑫、董世荣等人,为攫取非法利益,以德兴市海口镇为中心,覆盖德兴新岗山、李宅、铜矿、婺源太白等地,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程森明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汪盛、余鑫、董世荣、董永汉、程来有、董灶金、余国栋、林华、董志文、董利群、丁海龙、练新、项小宝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练有顺、董海旺、徐川土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德兴市海口镇等区域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职务侵占、窝藏、包庇、妨害作证等犯罪行为,并陆续控制海口及周边砂石生意、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插手民间纠纷、收取保护费等行为。 该犯罪组织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给当地群众、企业及外来投资企业形成心理强制,导致部分人员主动上门找程森明等人上交保护费,部分被害人慑于组织势力不敢报案,在该组织案发后仍顾虑重重不敢作证。该组织严重破坏了海口镇及周边区域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案案情复杂、被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为确保案件审判顺利进行,广丰法院与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扫黑办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制定了详细的庭审保障工作方案,为庭审高效有序运行奠定了基础。广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凌目新主动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广丰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连华出庭支持公诉。 由于被告人人数众多,且大多为异地关押,为确保庭审过程安全有序,法院、公安、检察院抽调了大量警力,共计100余人参与庭审活动的押解值庭、安保及后勤保障工作。为节约庭审时间,该院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提前查明被告人身份等信息。庭审期间,20名辩护人坐满辩护席,公诉人员仅宣读起诉书就用了1个多小时。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程森明等人多项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意见、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17名被告人对被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 德兴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丰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被告人家属70余人旁听了庭审。 目前该案已审理完毕,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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