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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法院宣判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
作者:王立武 陶曼如   发布时间:2019-06-27 13:24:21


庭审现场。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当天下午,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宇翔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张宇翔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宇翔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初,被告人张宇翔在位于滁州市某小区的住所内容留吸毒人员陶某某(另案处理)、李某(已行政处罚)、潘某(已行政处罚)三人吸食冰毒。

  另查明,被告人张宇翔因吸毒、容留他人吸毒,于2018年11月16日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宇翔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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