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聚众斗殴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某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该案系2019年以来城步法院审结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陈某与杨某、阳某(均另案处理)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在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期间,被告人陈某累计伙同他人2次持械聚众斗殴,4次持凶器随意殴打、追逐、拦截、恐吓他人,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暴力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聚众斗殴,扰乱社会生活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且被告人陈某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仍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应当撤销缓刑。结合陈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城步法院共审结涉恶犯罪案件5件7人。2019年,城步法院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快审、快判,从严打击,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