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积极行动,以审判为中心,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该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及时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对涉及扫黑除恶的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及时提请领导小组会商研判,确保专项斗争打击“精、准、狠”。制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等,对有较大影响的涉黑恶案件,积极主动适时与检察、公局等部门沟通协调,把事实、证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审判之前,确保不枉不纵、除恶务尽。抽调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法官组成审判团队,专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明确涉黑涉恶案件的案件类型、裁判标准、量刑尺度,依法从快从严惩处各类黑恶势力。加强协调联动,与区委政法委、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外部协作工作制度,会商重点涉黑恶案件办理。注重与公安机关对接,加强对办案人员及家属的保障,确保办案人员及家属人身安全。加强舆论引导,灵活运用“互联网+”司法宣传手段,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此外,该院通过送法进乡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入户走访等服务,广泛开展扫黑除恶法律宣传,利用法院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有关犯罪线索,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