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8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寇天有、李杨等23名被告人涉嫌抢劫、非法拘禁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8年3月1日以来,以范前忱(在逃)为首要分子,重要成员寇天有、李杨、王反库、 张旭、赵云龙、童信信、孟杰等人,先后纠集张焱哲、路冬波、李盼、刘海明、王建龙、张坤、王会峰、唐栋良、刘向全、朱旭、杨强强、黄冲、郭磊、胡卫、刘洋、王永恒、余治金(已死亡)等人,共同故意实施了抢劫、非法拘禁等七次犯罪活动,形成了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该组织以胁迫被害人加入“天津天狮”传销组织为名,按总管、大经理、经理、大主任、主任、管家、老板的层级管理,以非法获取他人钱财为目的,在常德市鼎城区城区内由李杨、王反库等人租赁民房建立多处窝点,每个窝点由主任负责所有事务,管家协助管理,窝点主任之间相互协作。其中寇天有为经理,李杨为大主任;王反库、张旭、赵云龙、童信信、孟杰为窝点主任;路冬波、唐栋良、余治金为窝点管家。为不断获取他人钱财,该集团先安排组织成员张焱哲等人通过QQ、微信等聊天软件,以谈恋爱为名,将被害人(组织内通称帅哥)骗至常德市鼎城区境内后,由张焱哲等人将被害人带至窝点,由窝点主任们组织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将被害人随身携带的手机、银行卡、钱包及现金等物品劫走,并逼其说出银行账户密码、QQ、微信和支付宝等账户及密码,逼迫被害人以给女友家长交订亲彩礼等借口找亲友汇款,以购买每套 2800元的虚构产品为名,将被害人钱款转走、取现汇总后由主任统一逐级上交。在被害人自愿加入该组织之前,继续通过反锁房门、体罚、殴打、虐待、派老板看管等方式非法剥夺被害人人身自由,同时,该组织还通过上课培训对被害人进行“洗脑”,将部分被害人发展成为该组织成员。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为未委托辨护人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并召集公诉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方式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案件审理时间持续两天,被告人家属、常德市鼎城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社会群众和媒体记者等50多人旁听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