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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五号”专项执行,黔南州两级法院在行动
作者:孙玉洁 莫敏洁 周辉 发布时间:2019-05-14 14:02:41
龙里法院执行人员搜查出被执行人隐匿的银行存款40万元。 为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贵州省黔南州两级法院在5月5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雷霆五号”专项执行行动。 龙里法院:藏40万耍无赖 雷霆风暴揪出“老赖” 在“雷霆五号”专项执行行动中,龙里县法院执行重点以搜查被执行人财产为主。 2019年5月9日清晨,龙里县法院执行局一行到湾滩河镇六广村被执行人家中开展执行搜查行动,在搜查行动中,执行队员个个聚精会神,认真搜查每一处可能隐匿财产的角落,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争取不遗漏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力争最大限度地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据悉,该案于2017年12月7日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实际赔偿20万余元,但被执行人在法定规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多次劝告未果。经搜查,共搜出被执行人银行存款40万元。 据统计,本次“雷霆五号“行动从5月5日-5月10,历时5天,龙里法院共冻结139.2万余元,扣划52.55万余元,查封车辆10辆,查封房产1062平方米,搜查一次。2019年以来,共委托律师调查3次。 贵定法院:打出跨省执行组合拳 千里追缉“老赖” 在“雷霆五号”执行行动中,贵定法院执行队伍兵分两路,一路在院其他部门人员配合下,继续执行本地案件和部分处于收尾阶段的案件,另一路执行外勤的队伍奔赴重庆市及沿途其他西南地区的执行现场,重点攻克案件“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情况。 本地执行队伍案件收尾方面,在办理贵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黄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贵定县法院于2018年11月9日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手续。执行过程中,经查,贵州省贵定县昌明镇老城区宝禺世纪城3栋3单元一所房屋系被执行人黄某某所有。2019年1月11日,该院依法查封、拍卖被执行人黄某某所有该所房屋,并奔赴正在服刑的被执行人处,告知其强制执行情况并做出告知笔录。之后,在该院执行局多方面宣传拍卖消息的情况下,最终在2019年4月23日网上司法拍卖成功(成交金额311 893元),竞买人向该院指定执行银行账户打入拍卖款,2019年5月,申请人办理领款手续完毕。至此,强制执行完毕以黄某某为被执行人的三起执行案件。 2018年3月16日,贵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贵定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陶某、葛某傅、陶某荣、陈某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文书,并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因申请执行人在诉讼阶段申请财产保全,该院于2018年4月23日裁定对已经查封的被执行人陶某所有的位于贵定县沿山镇河滨路的铝合金加工厂土地及厂房、以及被执行人陶某荣所有的位于贵定县沿山镇沿山村铺头四组一所住房启动拍卖程序。2018年10月14日依法在互联网淘宝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一次拍卖(起拍价1 158 773元),因无人竞买流拍;又于2018年11月8日依法进行第二次拍卖(起拍价1 042 895.7元),再次因无人竞买流拍;2018年12月7日开始进行为期60日的司法变卖(变卖起拍价1 042 895.7元)。由于变卖日期结束,仍然无人购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申请执行人贵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延长变卖期限。在延长变卖期限过程中,该院执行局积极寻求执行财产的竞买人,几经周折终于寻到有意向竞买的买主,2019年4月10日竞买人陶某智以1042895.7元的最高价购买所变卖的被执行人陶某所有的位于贵定县沿山镇河滨路的铝合金加工厂土地及厂房。2019年4月17日,申请执行人表示被执行人陶某的厂房及土地已经处置完毕,被执行人陶某荣、陈某菊房屋未处置成功,向法院撤回执行,截止到2019年5月此案告一段落。 跨省执行外勤的方面,执行队伍于5月8日中午13点整,在执行局长的带领下驱车出发,并于下午17时48分到达重庆市綦江区,开始办理执行案件。事毕,执行队伍稍作休整,5月9日上午前往重庆地区的银行办理扣划业务,并前往重庆市南岸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有所属财产后,立刻对重庆市南岸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强制查封,并前往被查封房产所在地。执行干警手持执法记录仪,在物业公司的协助下,将查封公告张贴至被执行人家的大门上。事后又马不停蹄奔赴另一户被执行人家中,并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目前该执行案件正在积极办理的过程中。 惠水法院:集中行动见成效 依法惩戒树权威 惠水法院以长期未执结案件为突破口,开展“雷霆五号”执行行动,取得丰硕战果。 执行行动中,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惠水法院执行局及司法警察大队20余名干警奔赴多个镇办,对执行案件中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找、围堵。行动过程中,执行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拘传措施,并全程拍摄记录,对部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封、抵押、划拨等强制措施。 本次行动共执行案件4件,执行完毕2件,达成执行和解1件;其中,拘传3人,司法拘留2人,兑现执行款8.9万余元。行动取得了“集中行动见成效、依法惩戒树权威”的良好效果,为下一步的执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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