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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获刑!江西德兴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9-04-25 11:46:12


  4月24日上午,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恶势力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这是德兴市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宣判的第二起涉恶案件。德兴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江俊,市扫黑办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50余人旁听了庭审。

  经审理查明,自2015年起,被告人邵某春、徐某军、方某华、徐某华、余某养便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威胁或其他手段,在黄柏乡、万村乡及附近实施开设赌场及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邵某春为首要分子,以徐某军、徐某华、方某华、余某养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5年3月初至4月8日,邵某春为首在德兴市黄柏乡刘家、蔡家村与乐平市众埠镇交界的山坞内开设以“二八杠”方式赌博的赌场,被告人徐某军、徐某华、余某养、方某华均参与到赌场的各项活动中,为赌场的正常运行提供帮助。后邵某春、徐某军二人因此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刑罚。自2017年9月份起,以邵某春为首的五被告人又纠集一起在黄柏朱家桥和万村黄金山矿山非法采矿犯罪,期间邵某春、徐某军还涉及非法制造爆炸物犯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徐某军还发生两次违法行为。被告人邵某春、徐某军、方某华、徐某华、余某养行为给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组织和行为特征表现,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邵某春犯非法采矿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徐某军、方某华、徐某华、余某养分别犯非法采矿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处六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六万五千元至二万五千元不等的罚金。被告人郑某攀、陈某红、姜某强、徐某河、陈某华、张某波、张某华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被告人邵某春等人的非法采矿行为,破坏了生态资源环境,还应承担修复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该院判处被告人邵某春等人分别缴纳二万一千元至三千元的资源赔偿金。
  该院通过公开宣判,极大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教育效果,也体现了德兴市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视与决心,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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