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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法院集中发放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
作者:宋怡雪 王利民   发布时间:2019-04-03 10:55:12


发放执行款现场。
领到工资款。

   4月2日上午,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举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案款集中发放仪式,13名农民工在市法院二楼大厅领取劳务费17.8万元。

  2014年3月至2016年10月,被执行人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雇佣牛某等13名农民工在其承建的工地从事电器部分施工工作,并拖欠工资。2018年9月,牛某等13名农民工诉至法院。2019年2月27日,牛某等人依据法院生效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乌兰浩特市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第一时间运用司法手段对其公司账户进行依法控制;第一时间约谈被执行人向其讲明农民工的困难,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可能产生的拘留、失信以及在投融资、招投标等方面法律后果,责令其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最终,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将案款上交法院。

  乌兰浩特市法院执行局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坚持第一时间办理原则,建立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的“三优先”机制,充分运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手段,不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快速维护涉案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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