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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安徽首笔“司法网拍”农房顺利腾空交付
作者:李雯 发布时间:2019-03-22 13:41:54
根据“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的安排,3月20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15名执行干警前往狸桥镇南市路某号门面房,对被执行人徐某的房产进行强制腾空,依法交付拍卖买受人,依法维护了房屋拍卖买受人的权益。 此次执行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及其妻子徐某没有自动履行。在法院多次通知后仍不现身解决问题,为避免申请人的利益受损,随即作出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徐某所有的位于狸桥镇南市路某号门面房一套。 2018年9月11日,史某以51.7万余元竞得,并将全部竞买款缴纳法院。因该房屋涉及农村宅基地,法院对竞买人史某的资格进行了审查,史某所在的村委会出具证明,证实其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分配条件,宣城市国土资源局狸桥国土中心所予以确认。公安部门亦出具证明证实史某户籍性质为农业家庭户。10月25日,宣州区法院裁定上述房屋房地产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史某所有。宣城市不动产权登记中心为史某办理了农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此起案件是安徽省首例农房抵押贷款不良资产成功处置案例,《安徽日报》等媒体均对此进行了报道。法院在通知王某、徐某腾空上述房屋但未能奏效,法院遂决定对房屋实行强制执行交付。 为保障强制执行的顺利进行,该院事先制定了执行预案,专门成立现场处置组、物品登记造册、摄影摄像组等,明确分工。在腾空现场,执行干警仔细勘察了房间内的物品,依次清点、登记和装箱搬运。 上午8:30,执行人员全部到达指定位置。根据现场总指挥统一部署,执行人员在房屋外围拉起警戒线,并开启执法记录仪,安排公证人员进入房屋拍照取证。随后执行人员进入将需要搬离的物品细致清点、登记造册,安排搬家公司及装卸工人将物品有序搬出。执行中,部分案外债权人冲来,表示被执行人也欠他们钱,也要找王某、徐某讨个说法。面对情绪激动的债权人,执行干警耐心释理,合理引导,告知其应当采取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并有效控制现场。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努力,屋内所有物品均被妥善安全搬离,房屋顺利交付于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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