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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 被执行人路虎车被查封
作者:朱荣增 谢程平 发布时间:2019-03-04 15:01:25
永安法院执行局查封路虎车一辆。
近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林某、潘某、杨某金融借款合同一案时,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后,杨某等人未能在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多次沟通后,被执行人杨某主动将其所有的价值160余万元的路虎揽胜运动牌小型越野客车交给法院扣押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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