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小组今天成功执行到位金额180544万元,执结涉民生案件3件。”2月20日,广西兴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微信群里又传来好消息,执行法官通过“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成功扣划3件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存款,三起“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在这三起“骨头案”中,1件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件为人身损害赔偿案,其中2件还为委托执行案件。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一直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但是执行法官从未放弃对这三起案件的执行,一直定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三件案件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
“或许是被执行人放松了警惕,也或许是由于时间的缘故被执行人已把自己的履行义务忘记了。”功夫不负有心人,2月20日这三起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网络查控系统显示被执行人莫某安、张某超、梁某初的银行账户上出现了存款。这一发现让执行法官知道结案的契机来了。执行法官立即赶往蒲塘镇、葵阳镇的开户银行实施扣划,顺利将三件案件的执行案款130837元,连带支付迟延期间的迟延履行金49706元,共计180544万元划扣至法院执行账户。
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让执行法官拥有了“千里眼”,无论“老赖”在哪里藏钱,在执行法官面前都将暴露无疑。三件案件的有效执行,也显示了另一重要意义: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本身是违法的,而且还要付出代价。三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不但要全额赔款,还要另外支付高额的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