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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恭城法院在行动
作者:刘维维   发布时间:2018-12-25 15:33:47


庭审现场。

  铲除黑恶势力,是得民心、顺民意之举。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号召,以零容忍的态度将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到底。12月20日上午9时,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甲等5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名一案。该案是恭城县首例扫黑除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月份被告人李某甲纠集被告人周某某、钟某某、李某乙、俸某等人到位于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桐竹村的宏德驾校内组织教练及学员学车、以各种名目向该校校长索要钱财,并在驾校外修建桐竹青年文化交流中心为李某甲等人聚集的地点,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甲为首的恶势力。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期间,以被告人李某甲为首的5名犯罪嫌疑人分四次向被害人索要了256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甲、周某某、钟某某、李某乙、俸某系以李某甲为首的恶势力,五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控辩双方当庭举证、质证,发表控辩意见。同时,该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群众代表旁听庭审。

  据悉,本案将择日依法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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