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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8名涉恶犯罪嫌疑人
作者:陆燕 发布时间:2018-11-09 15:07:06
今年以来,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从严从重打击涉黑恶犯罪。日前,江州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凌某某等8人。
2018年5月至6月期间,崇左市江州区罗白乡枯隆村枯隆屯何某某、凌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多次以“修路”为由,在木材老板叶茂发雇佣运木头的车必经道路上以挖路、堆石头等方式阻拦车辆通行,并以“修路”为名胁迫叶某某给道路维修费,叶某某多次运输受阻后,被迫交给何某某、凌某某等人共10万元人民币。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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