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志愿者及人民监督员4名受邀人员针对孙某某不服松山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刑事判决申诉一案进行了公开答复。这是松山区检察院首次运用公开答复形式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
申诉人孙某某系原伤害案件被害人孙某玉的儿子,其不服松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刑事判决,认为松山区人民法院对原伤害案件被告人刘某某量刑较轻,适用法律错误等理由向松山区检察院提出申诉。松山区检察院检务监督管理部受理该案后,承办案件检察官进行了立案复查。经复查,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申诉理诉人疑虑,提升办案公信力、增强答复说服力,松山区检察院决定公开答复申诉人。
据了解,答复会在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宣告(听证)室进行,主持人宣读了《公开审查会场纪律》、《公开审查权力义务告知书》,申诉人陈述了申诉理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从全案证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复查意见,并进行了释法答疑。随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志愿者及人民监督员4名受邀人员逐一发言,从法律和情理角度进行了发问与评议,并一直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符合抗诉条件。最后,公开答复会在申诉人孙某某签收《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后结束。
松山区检察院通过此次公开答复,以增强刑事申诉案件复查透明度,保证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