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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集中宣判 19人获刑
作者:郭令波 陈晓明   发布时间:2018-08-24 14:55:28


庭审现场。
娄星区吴笛、严顺丰、易聪、樊志文寻衅滋事案庭审现场。

  为展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震慑黑恶势力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给人民群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根据湖南省高院的统一部署,8月23日,娄底法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对王幸量、曾僖等8人寻衅滋事、刘海龙抢劫等共计9案19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本次集中宣判有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刑罚,另有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活动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群众代表等到场参与旁听。

  此次集中宣判中,双峰县法院依法对王幸量等8人犯罪团伙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一案进行宣判。该犯罪团伙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嚣张跋扈,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王幸量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陈注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彭浩泊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曾僖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王闪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其余3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下一步,娄底两级法院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毫不动摇地贯彻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的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打敢拼的敬业精神,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打击,确保所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禁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打赢这场为期三年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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