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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保险法司法解释 明确保险标的转让问题
作者:付静   发布时间:2018-08-03 14:04:29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解释》),明确了保险标的转让等问题。该《解释》将于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迅速发展,保险纠纷案件也逐年增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3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82564件,2017年达127611件,呈连续增长态势。此外,在大量侵权纠纷案件中也涉及保险合同纠纷,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多数涉及保险合同问题。

  据悉,《解释》共21条,明确了保险标的转让、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保险代位求偿权、责任保险等相关问题。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解释》着重解决财产保险合同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解释》的出台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 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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