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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亟须加快
作者:陈磊 发布时间:2018-07-05 10:45:47
打着房地产咨询服务公司的幌子,却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超过5万元。近日,河北省涞源县男子王某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这起案件背后,是我国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高发态势。广西律师林仁聪通过法律智能操作系统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2014年以来,全国法院公开的一审宣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为2379件。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高发态势,除了加大惩处力度之外,更为主要的是,加快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从源头上保护个人信息。
4年半宣判2379件案件
王某是一名90后,大学毕业,曾在北京一家信贷公司上班,在此期间掌握了不少他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码、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及征信信息等。
2016年10月,王某回到河北涞源县城后,在一居民楼租赁房屋,成立一家房地产咨询服务公司,组织多名业务员利用电脑、手机通过QQ、微信在网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每条信息的价格1元至4元不等。
2017年6月深夜,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称,某小区一栋居民楼内有人喧哗扰民。
民警出警后到达现场发现,虽然时值半夜,该房间内仍有10人聚集,有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嫌疑,遂带回审查。
不久,王某等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接着被执行逮捕。
今年2月,涞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王某等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今年6月20日,涞源县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认为王某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从中非法获利超过5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中,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这样的案件在信息大爆炸时代屡见不鲜。
“我们几乎每天都会接到各种各样的推销电话,甚至是诈骗电话和信息。前几年,几天接到一两个这样的电话,而现在,每天接到几条、十几条推销、诈骗电话信息是常态。”广西律师林仁聪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林仁聪发现,这些电话中,有推销商铺、住宅、保险、股票、无抵押贷款的,还有邀请参加会议、评奖,甚至为小孩报兴趣班的,形形色色。“有时候,你刚买了房,就会有销售人员通过电话精准地向你推销装修服务”。
林仁聪通过一款链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法律智能操作系统统计发现,2014年以来,截至2018年7月2日,全国法院公开宣判的一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为2379件。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剑波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逐渐增多,说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已经形成了一个黑色的产业链,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可以说是全方位的。
在王剑波看来,数据也说明,近几年来,司法机关加大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
案件数量呈爆发式增长
早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就增设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用于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到了2014年10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次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
刑法修正案(九)对“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罪名进行了合并,统一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林仁聪使用上述智能法律搜索工具统计发现,2014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一审案件有292件;2015年,这一数据为270件;2016年,这一数据为309件。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2016年,公安部部署开展了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数据,全国公安机关2016年共侦办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88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61名。
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
根据林仁聪的统计,2017年,全国法院一审判决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达到1018件,是2014年的3.5倍,是2016年的3.3倍。今年以来,截至2018年7月2日,一审宣判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为489件。
“我们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数量日趋增加,近年来呈爆发增长趋势。”林仁聪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销售和装修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集中的领域。
2017年6月,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分局对辖区内多家中介和装修公司突击检查,查获了10万余条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随后刑事拘留21名涉案人员。
2017年10月,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通报称,警方侦破一起部督案件。
经警方调查,无业人员肖某、徐某通过向售楼部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购买、交换等方式收集泉州、晋江等地小区业主个人信息近50万条,并以每个小区6000元至8000元价格卖给装修建材公司非法获利。
在上海,今年5月,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突袭一家承接江浙沪等地各大楼盘销售业务的房产中介公司,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查获20余万条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
……
根据林仁聪的统计,在2379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中,明确涉案对象为中介的有58件,明确涉案对象为装修领域的有63件。
“房屋销售和装修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集中领域。”林仁聪说,一些开发商的销售部门和专业销售代理公司,大量获取目标人群的电话信息和房屋信息,进行电话营销。而装修公司,除了通过上述手段获取信息外,还通过售楼人员、开发商的合同管理人员等,第一时间获取业主的买方信息,在房屋交付后立即开展精准电话营销。
在林仁聪看来,一些售楼人员和装修业务推销员,以为自己只是一般业务员,不会涉嫌犯罪。事实上,不管是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还是普通业务员,都有可能因电话营销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信息泄露途径无处不在
今年以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仍在不断发生。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公安机关通报了当地警方侦破一起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案件涉及6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嫌侵犯公民信息超过20亿条。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据警方介绍,当地公安机关去年6月在工作中发现,有大量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在崇左市出现异常登录情况,同时有外省公安机关请求当地协查疑似存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线索。
鉴于案情重大,崇左公安机关组建了专案组全力侦办,并将案情及时上报。经多方侦查取证,专案组端掉了藏在一处居民小区的团伙窝点。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以每100万条信息100元至200元的价格,向不法分子收购大量各类邮箱账户和密码等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后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打包销售。
在广东,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净网安网”专案收网行动发布会通报:在严厉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灰产业链条行动期间,共打掉团伙4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0余人,缴获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1.2亿多条。
……
那么,我们的信息是怎样被泄露的呢?
在林仁聪看来,信息泄露的途径和方式有: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内鬼”倒卖信息、木马病毒窃取信息、利用网站漏洞盗取信息、免费WiFi窃取信息、二维码暗藏“黑手”窃取信息、登录密码简单统一易被破解泄露信息、电脑和手机维修时被窃取信息等,“不法分子窃取信息后,将这些信息进行倒卖、交换”。
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看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背后,是要关注信息不要被滥用的问题。
刘德良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每个人的信息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保密的信息,这攸关个人名誉尊严;另一类是日常社会交际交往的公开信息,比如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这类信息被无数节点暴露,不存在保密的问题,但现在的问题是,这类个人信息被广泛滥用了。
“法律所需要规制的是,个人信息如何不被滥用。”刘德良认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有赖于国家法律的保护,因此,国家应及时加快推进出台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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