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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法院“亮剑行动”第四片区首日执行战果斐然
作者:王永富   发布时间:2018-06-25 14:34:24


执行现场。
  2018年6月21日,云南省昭通市两级法院执行攻坚“亮剑行动”第四片区盐津、大关、彝良片区集中执行攻坚活动在大关启动,大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温彬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温彬强调,一要切实增强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坚定的政治担当,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举措落地落实;二要切实如期完成使命,牢固树立为荣誉而战、为使命担当的信念,以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决心,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输不起的战役;三要切实用好用活措施,想尽一切办法、穷尽一切手段,分类应对、分类施策,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打出声威、打出气势、打出震慑,形成对老赖严厉打击的强烈社会导向;四要切实对标对表迎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力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案件质效,圆满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

  三地执行干警戎装待发,大关法院法官干警精神抖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和社会群众受邀共同见证这一庄严时刻。上午10时,参战队伍集结完毕,大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晓梅向昭通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汇报队伍集中情况,随着昭通中院郑平院长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从容有序驱车赶往执行现场。

  第四片区大关段首次集中执行的是一件强制腾让房屋案。大关县某房地产公司自2008年向大关县某金融机构贷款370余万元,并用其所有的两套房屋进行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逾期未偿还后经审理、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将贷款抵押物作价交付执行申请人,用于抵偿贷款。同时在抵押期间,被执行人将该房屋出租,租客又将该房屋转租给了本案第三人。

  因抵押权设立在先,承租在后,所以该租赁关系不能对抗申请人实现抵押权,为此大关法院多次通知案件第三人暨义务承受人限期腾让房屋,但其无动于衷,最终,法院决定组织强制腾房。开锁、清点、造册、搬出、运离各环节均实时连线昭通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整个强制腾让过程有序推进,截止中午十三时,房屋腾让完毕并交付案件权利人,执行干警有序撤离执行现场,案件全案执行完毕。

  中午14时,短暂休整后,执行干警又赴征程。一组直赴某煤矿矿山,该煤矿经审理确认需支付叶某等申请人义务款合计77万余元。该煤矿现处于恢复重建中,经过执行干警严正交涉和耐心劝说,煤矿经营者表示给他们三天的时间筹集钱款,如届时筹集不到钱款,愿意接受法院查封煤矿的处罚。

  执行二组直赴原定地点,实施既定的对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的任务,不曾料想,被执行人并未在居住地,目前已要求被执行人家属转告被执行人,限期到法院接受处罚。

  下午16时,执行指挥中心传来捷报,被执行人黄某了解到大关片区正在进行集中执行攻坚,为避免司法惩戒,主动履行全部义务5万余元。

  截至6月21日17时,执行攻坚“亮剑行动”大关片区执结案件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13.5082万元。另有一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可能受相应处罚,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执行攻坚“亮剑”行动的启动,吹响了昭通全市两级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冲锋号角,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将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通过执结一批较复杂的案件,树立正确社会诚信导向;通过打击一批拒不执行的“老赖”,对失信者以有力震慑,巩固已取得的执行攻坚成果,为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书写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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