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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中院:被执行人拒执躲猫猫被司法拘留15日
作者:章雪   发布时间:2018-06-22 15:16:34


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龙某双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
  2018年6月21日,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决义务的被执行人龙某双司法拘留15日。

  据悉,在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与龙某双、龙某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宁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裁决,向被执行人龙某双、龙某忠发出执行通知,责令两名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还款义务。被执行人龙某双与龙某忠系夫妻,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法官依法向两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多次上门做两人的思想工作。2018年1月,龙某双与龙某忠在履行了3万元还款义务后,承诺于2018年2月5日前付清剩余债务34910元。其后,两名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履行。期间,被执行人龙某忠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多次上门、电话、短信联系龙某忠,均无果。

  6月21日上午,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因龙某忠多次联系未果,龙某双模棱两可搪塞应付,拒绝履行生效裁决,该院当场决定对龙某双司法拘留15日。

  “法院将继续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攻破执行难,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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