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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法院:阳光司法进万家 助推乡风文明
作者:吴迪   发布时间:2018-06-14 15:47:35


巡回审判车开进农家院坝。
为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为人子女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高安法庭来到高安镇合龙村开展“阳光司法进万家”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并邀请检察官、县人大代表、便民诉讼联络员旁听案件审理。

  据了解,原告胡某某、张某某均已年过八旬,共生育了五个子女,大儿子已过世,其余四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现两原告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特别是胡某某常年卧病在床,急需家人照顾,但子女们却推脱赡养义务。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四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四被告每月支付二原告赡养费500元和轮流照顾。

  庭审中,鉴于该案系赡养纠纷,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让二原告老有所养,承办法官胡光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下,决定现场做调解工作。然而,由于四个子女之间矛盾重重,各家有各家的“理由”和小算盘,最终未能调解成功,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官当庭宣判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院干警为旁听村民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胡光明法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释法明理,引导村民们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形成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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