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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中院法官“世界环境保护日”在行动
作者:王次明   发布时间:2018-06-07 15:10:52


普法宣传现场。

  6月5日,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环境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群众环保法律意识。

  海西中院十分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由环境保护庭的5名干警在德令哈市奥运广场悬挂题为“海西我是行动者,我们一直在行动”、“企业求发展,环保需先行”宣传标语,活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向群众宣传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当前面临的环境问题、全国生态保护大会释放的四大新信号等政策法规,还从绿色行动、环保小知识、保护环境十小事等群众生活细节入手,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共同保护环境,构建绿色社会。

  海西中院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要求,在做好向社会群众通过提供咨询、发放图册等方式普法的同时,结合法院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法官以格尔木市法院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为题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我省首例涉嫌环境污染罪的真实刑事案件,向群众解释污染环境罪规定,指出污染环境对社会危害性,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此次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20人次,发放《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手册》、环境保护彩页等宣传资料70余份,营造了群众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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