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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雷霆行动”东风 多年信访案件一朝平息
作者:潘学龙   发布时间:2018-06-05 08:26:51


   当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满含热泪,用颤抖的双手捧着法院执行回来的5500元,激动得只能重复地说着四个字“谢谢法院”时,谁又想到眼前的当事人竟是三年来进市、进省多次四处越级“告状”的老上访户刘立呢?

  2001年4月1日,某煤业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向刘立老人借款5000元,月息1%,期限一年。某煤业有限公司因经济周转困难,逾期未还,刘立起诉到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2002年7月29日,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刘立向恒山法院提出诉讼保全,要求查封某煤业有限公司面积为207平方米的厂房及设备,审判人员当日作出查封裁定书。

  2004年9月11日,刘立依据已经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向恒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该案。在此期间,某煤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已经倒闭,企业负责人下落不明,被查封的财产当时因房屋手续、价值等问题不具备评估、拍卖的条件无法执行,除此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了。刘立便以恒山法院久拖不执为由,几年来多次以各种方式上访。

  借助“雷霆行动”东风,指挥中心将其列为重点执行案件,院长王玉珍要求执行局长亲自督办。副院长徐学文指派执行一组业务能手负责执行此案,全局积极配合,执行局长于丹童带队。经过多方面的调查了解到,刘立之所以上访,是某煤业有限公司倒闭后,其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厂房被外地法院抵偿给另案债权人李某。如果按照法律规定,遵循正常的程序,该案进入执行终结程序的话,势必会引发当事人继续上访。王玉珍与执行局干警经过细致研究,认为此案尚有一线希望,于是安排干警又耐心细致地到房产、规划等部门做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想方设法和案外人李某周旋。执行人员李秀彬、关大东凭着多年的执行经验,终于又发现了可能使本案有所突破的线索。

    利用周六上午研究,执行局果断制定了新的执行方案。本案目前唯一的切入点就是已经过户给案外人李某的“厂房”。在外地法院的配合下,在执行人员的耐心疏导下,案外人李某终于主动提出拿出5500元补偿给刘立。而刘立知道后,也表示接受补偿,不再进行上访。该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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