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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市法院与公安机关联手打击“老赖”
作者:王建厦   发布时间:2018-06-01 15:16:51


  在开展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出台《关于查控被执行人及车辆的实施意见》,并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细化和规范执行工作中公安机关协助执行的相关程序,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做到快立、快审、快结,联合惩戒和打击“老赖”,让“老赖”们无处遁形。

  据悉,该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攻坚克难,积极争取阜康市委市政府支持,市委、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确保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法院与各部门有效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组织作用,宣传部、文明办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文明单位评选;建设部门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工程招投标等要求,逐一明确22个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协助执行的目标,依法加大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力度,将协助执行纳入各单位社会治安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为依法推进解决执行难,执行局会同当地公安机关联合作战,有效地破解查人查物等难题。去年至今,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清逃避执行的老赖60余人次、高档车辆29台,执结了一批硬案、积案、骨头案。”阜康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冯相逢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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