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石时态代表:构筑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作者:杨海全   发布时间:2018-03-14 15:45:31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

  3月13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在黑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时表示,制定监察法,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需要,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需要,是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的需要,意义重大,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高度统一,必将有效、有力地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石时态表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国家监察立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监察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升为国家意志,变为全国人民共同行为规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举措,是反腐败走向法治化的重大步伐,有力地促进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保障。

  石时态认为,监察法明确规定坚持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使监察法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中国特色,有利于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的统一领导,确保反腐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并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六类人员,为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成立监察委员会,并与党的纪委机关合署办公,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督权和监察权,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形成监督、监察全覆盖的格局,为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监察道路。



来源: 人民网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8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