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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破产案件数量连续5年攀升 今年受理4700余件
作者:周斌 发布时间:2017-08-03 11:40:57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国破产案件数量自2013年出现拐点后逐年上升,2016年全国新受理的破产案件比2015年上升53.8%,今年截至7月底,共受理公司强制清算类和破产类案件4700余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稳步上升。 “僵尸企业”是指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由于“僵尸企业”长期占用大量土地、资金、原材料、劳动力等社会资源,导致生产要素扭曲配置,社会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大大降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长期处于僵持、待定和中止状态,社会资源的流转和增值被中断,而“僵尸企业”存续又需要通过银行和财政不断输血,造成银行不良贷款不断叠加,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加重,极易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为此,人民法院积极通过破产方式处置“僵尸企业”。建立和完善破产审判三大工作机制,即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司法与行政统一协调机制、合法有序的利益平衡机制,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妥善审理了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等一系列企业破产案件。 为确保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建立市场化、常态化、法治化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基础性工作,最高法大力推进以破产审判庭设立为载体的破产专业化建设。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从2015年初仅5家的基础上增至90家,其中包括3家高级法院、57家中级法院、30家基层法院,地域覆盖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通过健全破产案件审判组织,配齐配强专业审判力量,破产案件审理速度明显加快。2016年全国审结破产案件3602件,比2015年上升43.4%。今年1月至7月,审结破产类案件1923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8.3%。 同时,人民法院加速破产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和现代技术手段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自去年8月正式开通以来,截至今年7月31日,网站访问量高达5144余万人次,网站注册用户量为17051人,公开文书17647篇,公告数14279篇,投资人招募公告101篇。利用网络资源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解决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数量庞大情况下会议召开难的问题,有效节约了破产程序费用,加速了破产案件审理进程,今年3月以来,已召开7场网络债权人会议,涉及债权人10387人次,涉及债权金额101亿余元。推进破产财产的网络拍卖,建立起“当事人自治、管理人履职、法院依法监督”三位一体的破产财产处置通道,今年6月,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法院审理的某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中,通过网络拍卖处置相关土地使用权、房屋等破产财产,成交总价达6554万元,超出起拍价1045万元,溢价率达18.97%,实现了破产财产处置的高效性和财产价值的最大化。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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