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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院开庭审理涉案五千多万元职务侵占案
发布时间:2017-01-19 16:36:56
庭审现场。 主审法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发问。 本网讯(马领海 陈秋敏) “今天义马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销售中心业务员张某职务侵占犯罪一案,现在宣布:开庭!”2017年1月17日上午9时20分,随着审判长法槌落下,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销售中心业务员张某职务侵占犯罪一案。义马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义马市148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出庭辩护。 被告人张某,男,汉族,1987年10月27日生,本科毕业,2016年2月3日,因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经义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被三门峡市公安局峡东分局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7月至2015年9月,被告人张某利用其担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销售中心业务员负责收取河南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河南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洛阳华润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结算承兑汇票的职务便利,将上述三个公司背书给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27份银行承兑汇票和李某某(另案处理)转交给张某的上述三个公司背书给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11份银行承兑汇票共计38份非法占为己有,票面金额共计5750万元。 张某将其非法侵占的38份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被告人张某某,张某某收取一定的利息后将承兑汇票变现为现金交付张某,张某将现金挥霍一空。被告人张某某将购得的一小部分票据用于自己的公司,将大部分票据支付一定利息后转卖给下家从中赚取利息差。 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本案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张某做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审判结果择日宣判。“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等待被告人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据悉,此案是义马市人民法院有史以来审理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巨额职务侵占犯罪案。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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