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庆元) 自2011年起,新疆哈密市人民法院已将3377篇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11月4日上午,该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裁判文书上网情况。
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规范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2016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9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此次修订,在不断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的同时,围绕如何减轻裁判文书公开工作量、降低上网裁判文书出错风险、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等增设了一系列配套制度。该院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报道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精细化管理:一是明确和扩大了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范围。二是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裁判文书不公开的例外情形。三是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裁判文书公开时的技术处理规则。四是明确列举了裁判文书公开时必须保留的当事人等有关信息。五是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健全了裁判文书公开机制。
据悉,该院为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自2011年起,该院已将3377篇生效裁判文书登录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在互联网上公开。目前,该院正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并根据该院的工作实际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在本月内将应当上网的文书进行全面清理统计,将任务分解到每一名法官,将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审判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身上,做到人人肩上有任务、人人身上有压力,全院上下齐心协力,争取在今年年底完成此项工作。